• 国管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收紧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9-04-16  /  浏览:6497 次  /  

中新网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2日出台新政,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最高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

  新政将自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专家分析,此次政策调整释放出公积金贷款收紧的信号,对于最近的楼市“小阳春”来说会有一定的打击。

  住房套数实行“认房认贷”

  国管公积金有别于北京市市管公积金,主要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12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名下在北京市的住房,“贷”指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具体来看,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降至60万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这是为加大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保障首次购房和购买政策性住房需求,引导职工改善性购房需求主要通过组合贷款等方式解决。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

  贷款期限有所调整,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此前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

  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记者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政策收紧的导向和管控思路,最核心的就是落实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有助于把控公积金贷款发放节奏。严跃进指出,此次调整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满足首套房刚需,遏制投资投机性的炒房需求,对北京市场影响比较明显。未来刚需楼盘销售预计好一些,改善型楼盘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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