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10月4日,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今日发布,进一步深化该市限购政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此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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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今日发布,进一步深化该市限购政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此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