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房产信息网
根据《淄博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07〕10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第5批35户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博山26户、临淄2户、桓台7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局为申请人颁发《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如申请人不符合我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请予以举报。举报受理单位:淄博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受理电话:2284110。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