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五条”细化:二手房转让所得征20%个税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3-03-02  /  浏览:1234 次  /  

新华网  

      据3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对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五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

  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通知还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另外,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桓台房产网 广告联系 13583387668
桓台房产网是提供桓台二手房及桓台楼盘新房的网站,房源信息请直接咨询发布者
网站客服QQ:253970129 桓台房产网微信号 13583387668 桓台房产网提供桓台二手房出售信息 桓台租房信息 桓台楼盘信息
浙ICP备18050007号-53
回顶部